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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佳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医用连接管30吨新建项目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0-06-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佳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医用连接管30吨新建项目已于2020年6月6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佳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医用连接管3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佳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珠江路525号1号楼2楼

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医用连接管30吨

项目性质:新建

工作时数:全厂实行一班制,年工作200天,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240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苏州佳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编制完成《苏州佳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医用连接管3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13日获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苏新环项[2019]90015号)。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1月建设完成并进行调试。2020年5月6日-7日,公司委托苏州国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公司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并出具了《苏州佳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医用连接管30吨新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2020)国泰(环)字第(05022)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苏新环项[2019]90015号),苏州佳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医用连接管30吨新建项目。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洗衣废水、挤出工序直接冷却废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经厂区总排口接入市政管网,排入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京杭运河,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二)废气

本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废气经水喷淋+光氧催化组合式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的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减震、隔声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其他单位,废抹布、废手套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认为本项目完成本报告所提出的全部治理措施后,在建设期与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具有环境可行性。

公示期: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7月7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佳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俊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珠江路525号1号楼2楼

联系电话:13862120559

附件:苏州佳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苏州佳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医用连接管30吨新建项目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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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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