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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低压变频器产品智能化生产扩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0-06-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低压变频器产品智能化生产扩产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

建设内容:年产GD200A系列产品22.8万套、GD20系列产品22.8万套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昆仑山路1号

二、项目变更情况

实际建设中取消环评中的光板初加工工艺,直接外购半成品光板进行生产,此工序所使用的原料及设备均取消。环评中2#排气筒废气产生情况不变,废气并入3#排气筒的处理设施一并处理排放,3#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变更后可以满足废气的处理要求,最终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平面布置未发生较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分别委托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7日,委托苏州锦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2020年4月9日~4月10日对低压变频器产品智能化生产扩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期间各项环保治理措施正常运行,生产工况达到设计能力要求的75%以上,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气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及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以及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以及《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苏高新管[2018]74号)中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标准,其余锡及其化合物及非甲烷总烃均可以满足《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苏高新管[2018]74号)中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污水接管口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以及总氮的日均排放浓度及pH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两天期间,东、南、西、北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检验不合格的原料、废PCB板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以及布袋除尘器收尘,危险废物为三防漆空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洗涤液、漆渣。废PCB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检验不合格的原料退回给供应商;三防漆空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洗涤液以及漆渣收集后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所有固废均合理处置,零排放。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年6月5日~2020年7月3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方式:18625101353

附件:验收意见

签到表

         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低压变频器产品智能化生产扩产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报告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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