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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江苏省苏州市桑蚕优质原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01-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江苏省苏州市桑蚕优质原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19121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201204月,江苏省浒关蚕种场拟在苏州高新区金山路西首建设《浒关基因库大楼及场部办公楼项目》,该项目至今未建设。

20140127取得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江苏省浒关蚕种场苏州市桑蚕优质原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高新发改项[2014]35号)。20140221日,苏州高新区苏新环境科研技术中心编制完成《江苏省苏州市桑蚕优质原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0307日通过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苏新环项[2014]136号)。

本项目于20170331日开工建设,201810月份全部建成。江苏省苏州市桑蚕优质原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镇湖街道西京湾生态农场内。总投资445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本次验收总用地面积为231亩,总建筑面积12695.49平方米(包括蚕室9032.59平方米,地下室380.60平方米,非机动车库156.27平方米,通道221.98平方米,研发办公楼2904.05平方米),桑田160.21亩及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和宿舍。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落实情况

根据江苏省浒关蚕种场《江苏省苏州市桑蚕优质原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调查报告,项目从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设计、项目施工以及运营过程中遵循各项环保审批要求并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相关档案资料齐备;

建设项目施工建设期间环境保护措按照相关要求施落实到位,施工废水处理、施工粉尘以及施工噪声管理均达到相应的环保措施技术要求、无环保投诉;

三、现场核查情况

验收小组在对报告进行审阅后对项目现场情况进行了核查,本项目雨、污水分流,但市政管网没有铺设到位,目前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抽运至高新区镇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符合,实际建设中,实际工程量没有变化。经调查,项目实际占地面积无变化,实际总建筑面积比环评增加了695.49平方米,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中其他生态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三条中“设计运营能力增加30%以上”,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存在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范围。

四、验收监测结果

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省苏州市桑蚕优质原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宏宇环验字[2018]178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定期抽运至高新区镇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故此次未对生活污水进行检测。

(二)废气

本次验收部分不涉废气排放,因此未进行废气监测。

(三)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达到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蚕砂、蚕梗、蚕蜕皮以及死蚕。蚕砂、蚕梗和蚕蜕皮直接作为废料给果园施肥,死蚕深埋作果园废料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结论

验收组经过现场核查和讨论,一致认为江苏省浒关蚕种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认真落实了“三同时”的审批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雨污分流、噪声达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景观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完备,确保了运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综合上述,本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补充和建议

1、对照《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完善相应的技术文件和现场图片说明。

2、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3、补充完善项目建设的生态影响。

4、企业应继续完善本单位环保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落实长效管理,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公示期:2019121日至2019222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省浒关蚕种场

联系人:魏义成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西京湾农场

联系电话:13776031832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验收意见

桑蚕基地验收调查报告.pdf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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