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要求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为服务好环保行业人才评价工作,同时提升从业人员操作各类工业废水处理工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综合技能培训,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我会联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世纪博远职业培训学校开办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业废水处理工四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务通知如下:
指导单位:苏州市高新区环保产业协会
培训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世纪博远职业培训学校
一、培训对象
从事污废水处理、污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污水处理厂及有关单位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学历要求: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
二、培训时间、地点,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3月25日--3月26日
上课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培训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景德路545号
复习时间:4月0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考试时间:4月09日
三、培训结业考核及取证
完成相关学习课程后,学员可参加人社部石油与化工行业鉴定中心的“工业废水处理工四级”的考试,凡是参加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学员,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将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取得证书的学员列入苏州市环保产业协会人才库。
证书编号查询:证书编号可通过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www.ciosta.org.cn,)直接进行查询。
证书有效时间:终身制。
四、培训费用
培训及考试认证费2500元/人(工业废水处理工四级),含资料费、考试认证费,其他食宿自理。另根据人社部要求废水处理工应逐级报考,四级通过后方可报考三级。
五、报名及缴费
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3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汇款凭证扫面件(或电子照片)发至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以及白底证件照电子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档、毕业证书电子档、在职证明盖章后电子档。由主办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世纪博远职业培训学校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
公司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世纪博远职业培训学校
户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世纪博远职业培训学校
账号:37010180802188983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六、联系方式
苏州高新区环保产业协会培训中心
联系人:杭程13913131447谌会玲15651117585
电子邮箱:56194777@qq.com
附件:1、2023年第一期废水处理工报名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