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迁扩建项目已于2024年9月1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专家咨询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迁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14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为0.41%
建设内容:年产500万根电话线、1000万米电源线、200万根医疗导管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汇凯路72号
二、项目变更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6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无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底竣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公司于2024年8月委托苏州华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由苏州别样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了《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
本项目总排口废水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水各因子均满足苏州甪直新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废气污染物氨气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废气污染物乙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废气污染物(VOCs)年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公众查阅验收监测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4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建华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汇凯路72号
联系方式:13962183326
附件:金子电线电讯(苏州)有限公司 增资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