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奥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子晶体及光学薄膜材料研发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苏州奥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子晶体及光学薄膜材料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奥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华山路158-30号
建设内容:公司为了提升研发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拟投资8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并购买相关实验和检测设备建设光子晶体研及光学薄膜材料研发项目,项目改建部分占地面积约798.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95.2平方米,进行塑料粒子、光学薄膜、注塑板、塑料薄膜、光子晶体材料的研发,建成后实现年产光子晶体小试600kg,光学塑料薄膜小试1500卷,光学塑料薄膜中试9t,注塑板小试500kg,塑料薄膜小试6000卷,塑料粒子小试8t。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丛见
联系电话:18251166048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华山路158-30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智强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雨花科技园5号楼301室
电话:025-83357365
Email:1398818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附件:苏州奥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子晶体及光学薄膜材料研发项目.pdf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