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30省道昆仑山路节点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下管线管理所)
项目地址:苏州高新区230省道与昆仑山路交叉口
建设内容:为有效提升昆仑山路节点转换效率,使S230与昆仑山路节点形成强衔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下管线管理所)拟投资27926.17万元,在230省道高新区段与昆仑山路交叉口增设东西方向车行下穿通道一处,工程范围西起行船街,东至漓江路,总长0.83公里,道路宽度约50米,隧道采用双向四车道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管线综合、安全设施、照明、监控、绿化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下管线管理所)
地址: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88-3号
联系人:王风凯
电话:1855113560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04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850064394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