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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格兰威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钣金加工2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0-06-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格兰威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钣金加工20万件项目已于2020年6月21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格兰威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钣金加工20万件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3%;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支英街166号。

二、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格兰威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润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19年08月19日-2019年08月20日。

(1)废水

生活污水总排口的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和总氮指标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2)废气

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和焊渣由苏州华怡炉料再生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有个人潘正楼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苏州新区枫桥街道市政服务中心回收处理,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年6月24日至7月22日

固废验收公示期:2020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格兰威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培荣

联系方式:18626102208

附件:(固废)苏州格兰威斯机械有限公司验收报告

        (自主)苏州格兰威斯机械有限公司验收报告

        苏州格兰威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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