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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迁建实验室基建项目环保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0-06-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迁建实验室基建项目已于20200531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且自主验收报告已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迁建实验室基建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

建设内容: 年产缩合剂系列2kg、蛋白质交联剂系列(SMCC0.8kgSUFLO-NHS0.4kg);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鸿禧路32F-12标准厂房。

二、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环评批复生产规模为年产缩合剂系列2kg、蛋白质交联剂系列(SMCC0.8kgSUFLO-NHS0.4kg)项目,本项目建设性质、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三、验收监测情况

2019年627-28日、2019717-18日、20191224-25日、2020423-24日苏州国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迁建实验室基建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期间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工况达到设计能力要求的75%以上,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

1、 废水

经监测,2019717-18日,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的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总氮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经监测,无组织甲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的80%限值要求;无组织乙腈、二氯甲烷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中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及《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无组织氯化氢监控点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氯化氢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排气筒中甲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80%限值要求;乙腈、二氯甲烷排放浓度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及《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2#排气筒中甲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80%限值要求;乙腈、二氯甲烷排放浓度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

    本项目三乙胺未找到与其对应的有资质监测单位,故未对其进行监测。

3、噪声

经监测,2019717-18日,该企业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为63.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企业产生的清洗废液和实验废液委托南通新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常州鑫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酸委托泰州华吴废金属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及实验试验用品、试验废渣、废样品委托江苏爱科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苏州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固体废物处置率100%,不产生二次污染,零排放。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0616日至20200714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勇

联系方式:13906211132

 附件: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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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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