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验收公示
验收公示

《苏州沙迪克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增加套管磁石黏贴工序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0-06-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沙迪克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增加套管磁石黏贴工序技改项目已于2020531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18 号。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增加套管磁石黏贴工序技改项目(年生产600 套管磁铁板部件)。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人员,采用企业内部调配,从现有职工内调剂6人。

本次技改项目年工作300 天,1 班制,每天工作8 小时,年运行2400小时。

(二)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市佳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316~17日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于20203月编制了验收监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SZJL2003024A0011SSZJL2003024A0045}。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排放。

2.废气:2020.03.16 - 2020.03.17结果表明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苏高新管2018[74]号文)中的标准。厂界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苏高新管2018[74]号文)中的标准;臭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3.噪声:2020.03.16-2020.03.17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均达到《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东西北厂界2类及南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验收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类别进行了临时存放,临时存放处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0602日至20200630

固废验收公示期:20200602日至2020060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沙迪克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方式:13962142571

附件:沙迪克验收意见


沙迪克验收报告(固废专项)公示版


沙迪克验收报告(自主验收)公示版

2020年6月2日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廘山路369号国家 环保产业园35幢东附楼
邮政编码
215129
电话
0512-68787835
传真
0512-68097188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