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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本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0-03-23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6月18日,位于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为自有厂房,厂区占地面积16763.7平方米。厂区内新建研发大楼1幢,占地面积1235.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97.6平方米;建成后形成近期年研发高端声学传感器屏蔽罩1000万个、微观检测自动机1台、微型测试探针套筒150万个、满足RF信号芯片30Ghz及以上测试应用探针及基座75万个,以及精微零部件自动化组装工艺设备研发;远期年研发医疗用胰岛素注射无痛针头200万个、微型精密超精度光学塑胶零部件500万个、探针零件针头加工60万个以及适合微型精密制造的基础原材料研发和高硬度/耐磨损针头材料研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

联系人:朱鞠燕

联系电话:1515149500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东鸿连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402657805

电子邮箱:miranda_cy@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和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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