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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吉尼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自动化设备精密零部件等3千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固废)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12-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吉尼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自动化设备精密零部件等3千万件建设项目已于2019116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吉尼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自动化设备精密零部件等3千万件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190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2%

建设内容:租赁苏州井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位于木桥街253幢,新建年产自动化设备精密零部件等3千万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木桥街253幢。

二、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吉尼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世科同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19910~11日。

1)废水

2019 年 9 10 -11 日在公司排口每天采样四次监测结果,外排废水CODSS 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B 级标准。

2)废气

2019 年 9 10 -11 日于上风方向布设 1 个下风方向布设 3 个测点每天采样三次监测结果,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的 80%(《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苏高新管[2018]74 号》规定),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

2019 年 9 10 -11 日厂区四周布设四个测点昼、夜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GB132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限值要求。

4)固废

危废:废切削液、废切削油,委托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协议见附件。有关油料包装桶由供应商昆山金润琪润滑油有限公司回收(协议见附件)。废含油抹布全过程可豁免,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 卫部门进行清运。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外卖。废硅橡胶,外售给无锡市瑞贤物资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协议见附件)。

生活垃圾:依托出租方与苏州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清运处理协议,由安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清运。

厂区设有一般固废暂存场所2m2、危废暂存场所 10m2。采取了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蚀、防风、防雨、监视监控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理,实现了“零”排放。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19117日至1130

固废验收公示期:2019121日至123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吉尼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8013555326

附件:苏州吉尼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自动化设备精密零部件等3千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固废专项)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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