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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伟凡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挖掘机及农机配件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11-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伟凡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挖掘机及农机配件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已于2019年9月29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伟凡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挖掘机及农机配件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伟凡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西金芝路11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西金芝路11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年生产加工挖掘机及农机配件零部件5000t

项目性质:新建

工作时数:项目职工20人,年工作300天,车间生产班制为一班制,每班10小时,年工作3000小时。本项目不设住宿和食堂,员工就餐外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苏州伟凡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搬迁至现场址进行开工建设,并于2018年6月委托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苏州伟凡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挖掘机及农机配件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苏州市虎丘区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1月4日针对该项目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苏虎环行罚字(2019)第004号)。该项目于2019年1月28日获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苏新环项[2019]27号)。2019年5月苏州伟凡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编制验收报告,2019年8月29~30日国环检测公司完成项目验收监测,同年9月编制完成验收监测报告((2019)苏国环验(新区委)字第(01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0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5%。(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苏新环项【2019】27 号),苏州伟凡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挖掘机及农机配件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年生产加工挖掘机及农机配件零部件5000t)。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区白荡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机加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由每台机加工中心均有自带油烟过滤器进行油烟过滤净化处理,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过车间排风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打磨工段实际建设中共设置2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2套设施合用1#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管道连接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声源为:机加工等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采取了厂房隔声、主要管道包扎隔音材料、减振等措施达到降噪目的。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及粉尘,一般固废废物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含油抹布、手套纳入豁免管理)。

本项目已建6平方米的危废仓库和2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仓库。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认为本项目完成本报告所提出的全部治理措施后,在建设期与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具有环境可行性。

公示期: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4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伟凡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忠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西金芝路11号

联系电话:13861310207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验收监测报告表(固废)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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