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通花园八区项目已于2019年11月6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通花园八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1054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98564m2、总建筑面积259669.54m2,主要用于住宅、物业用房、社区用房;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江安路北、康宁路西。
二、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19年09月25日-2019年09月26日。
(1)废水
项目污水主要来源于小区居民和物业人员生活污水,污水排放量约为298891t/a(818.9m3/d)。其排水水质能够达到高新白荡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白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厨房油烟设置集中排烟的烟道,厨房内的油烟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油烟机抽排至专用烟道引出至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汽车进出车库时会排放少量汽车尾气,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地环境噪声满足环评批复中要求的“项《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居委会及物业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理,日产日清。固体废物可做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19年11月07日至09月27日
固废验收公示期:2019年11月07日至11月08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永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之光
联系方式:18915438486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