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年06月委托江苏惠润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19年09月1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万德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类包装材料200吨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万德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沙江路158号环保产业园B区11号厂房;
建设性质:迁建;
投资情况:总投资50万元;
建筑面积:658平方米;
人员编制:项目设置员工10人,企业不提供食宿。
工作制度:年工作约300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400小时。
本次验收范围为《关于对苏州万德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类包装材料200 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3]897 号)文件对应的年产塑料类包装材料 200 吨搬迁项目,包括搬迁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本次验收不涉及核与辐射设备。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搬迁项目无生产废水和冷却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约 80t/a,排入环保产业园内原有的污水管网,与园内其他企业的生活污水混合后从产业园污水总排口排出,排放到苏州高新区镇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吹膜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吹膜机、制袋机、封口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降噪措施主要有隔声、减振、厂房建筑物衰减等。
4、固(液)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液)体废物主要为分切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委托苏州晓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处置;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国家环保产业园一起委托苏州市得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所在厂房无单独废水排放口,无法单独对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采样监测,本次验收监测暂未进行接管生活污水监测。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验收《检测报告》表明: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最大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检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公司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总量执行情况
项目废水量和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均达到环评修编报告的建议总量控制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万德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沙江路158号环保产业园B区11号厂房
联系人:陈久芳
电话:13806202361
五、承担验收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验收单位:江苏惠润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3913597662;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环南路999号
邮箱:swordyu0302@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八、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2019年10月31日——11月27日
附件:苏州万德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类包装材料200吨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苏州万德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类包装材料200吨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