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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亿诚莱特电子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内饰件、电器外壳等外观件12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环保协会 日期:2019-1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亿诚莱特电子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内饰件、电器外壳等外观件120万件项目已于2019年10月18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亿诚莱特电子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内饰件、电器外壳等外观件120万件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0%;

建设内容:年产汽车内饰件、电器外壳等外观件120万件;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城际路50号。

二、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亿诚莱特电子有限公司委托泰科检测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19年07月01日-2019年07月02日。

(1)废水

本项目喷漆工序水帘废水、打磨废水、洗枪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通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水帘、废气处理设施工段用,不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由浒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京杭运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除尘废气(颗粒物)、打磨废气(颗粒物)、调漆废气(非甲烷总烃)、底漆喷漆废气(漆雾、非甲烷总烃)、面漆喷漆废气(漆雾、非甲烷总烃)。喷漆废气、经喷房自带第一道水帘幕后连同调漆废气、烘道废气一并通入二道水帘幕+吸附棉+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2#排气筒排放;打磨、除尘废气经设备自带小型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一并通入楼顶大型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20m高1#排气筒排放。各工艺环节未有效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苏州市浒墅关清洁服务站清运,一般固废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在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可做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19年10月23日至11月19日

固废验收公示期:2019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亿诚莱特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戈总

联系方式:19951330252


附件:(固废验收)苏州亿诚莱特电子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内饰件、电器外壳等外观件12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自主验收)苏州亿诚莱特电子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内饰件、电器外壳等外观件12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亿诚莱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签到表.pdf.pdf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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