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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烧结烟气脱硫治理改造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09-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烧结烟气脱硫治理改造项目已于2019916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烧结烟气脱硫治理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钢成路28号(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炼铁厂)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炼铁厂现有190m2烧结机,年设计烧结矿生产能力106.92万吨,废气均采用三电场静电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根据《钢铁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31号)》明确的烧结烟气应全面实施脱硫、《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版(工信部公告[2012]35号)》提出的烧结机应配套烟气余热回收及脱硫装置要求,结合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的精神,配合区域二氧化硫减排要求,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根据政府要求,决定为该烧结炉增设烧结烟气脱硫装置,实现减排二氧化硫的目标要求,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

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于201510月委托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烧结烟气脱硫治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11月获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苏新环项[2015]577号)。

本次技改项目实际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0万元,从现有员工中调配15人,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30天,食宿依托现有食堂及宿舍。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员工从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员工依托原有炼铁厂食堂用餐、洗浴,生活污水经自行处理后排入运河。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根据环评分析,项目浆液反冲洗废水直接回用于消化和制浆工序,雾化器冷却水直接进入脱硫塔,大部分蒸发损耗,少部分进入脱硫灰中,脱硫灰外售处理。风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烧结机烟气经静电除尘+SDA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2米高1#排气筒排放;石灰粉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2#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次验收项目主要声源为增压风机、冷却风机、压缩机、搅拌器、水泵等设备,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脱硫灰回收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处理。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认为本项目完成本评价所提出的全部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具有环境可行性。本结论是建立在建设方提供的环境影响申报表和所提出的数据的基础上的,若有变更,应向有关环保部门另行申报审批。

公示期:2019917日至20191015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斌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钢成路28号(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炼铁厂)

联系电话:18625103462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苏信特钢脱硫项目验收意见+签到表

苏信特钢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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