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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亿利达印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08-0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04月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190726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市亿利达印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9月,原位于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88号,现搬迁至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同心路9号。本项目租赁苏州市建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约2146m2。本项目为迁建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万元,于2018419日取得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苏高新发改备[2018]95号)。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印刷样本画册160万本、宣传彩页100万张、纸袋5万个。本项目于201938日取得了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苏州市亿利达印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9]66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193月开工建设,20194月竣工建成,20194月开始试生产。

2019年4月苏州市亿利达印刷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市亿利达印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19415日至2019416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同心路9号。员工共30人,本项目员工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6天,年工作2448小时。

1、废气检查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苏高新管[2018]174),其他涉VOCs行业工业企业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70mg/m3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厂界外监控点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外监控点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的80%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本项目排水系统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且无含氮磷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的生活污水排入白荡污水处理厂,由于项目生活污水同厂区内其他企业共用污水总排口,故未对废水进行验收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在厂界四周外1m处各布1个测点,本项目无夜间生产作业,各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抹布、纸张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压痕条、废油墨、废印刷板、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显影液。其中生活垃圾、废抹布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纸张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压痕条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卖其他单位处理;废油墨、废印刷板、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委托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显影液委托无锡众合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理处置。经上述措施后,固废均能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市亿利达印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同心路9

联系人:金晓春

联系电话:13706213888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190807日——20190903

注: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附件:苏州市亿利达印刷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亿利达印刷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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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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