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年3月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19年6月1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11月,是苏州高新区二级综合医院,2005年3月,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兼并重组苏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成立“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该医院属于普通综合医院,无传染病科室。原有医院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康复弄28号,总占地面积27254.9 m2,建筑面积15545 m2,医院原有床位206张,原有员工380人,担负苏州高新区西北部地区和相城区西部地区近30万人口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急、危、重病人的治疗抢救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浒墅关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区内综合配套设施,满足区域医疗发展需求,改善就医环境,优化诊疗活动流程,提升医院综合实力,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投资6.83亿元,在高新区浒墅关镇康复弄28号扩建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
环评及审批情况: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于2014年04月委托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扩建医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06月09日获得了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苏新环项[2014]407号。
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15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2018年11月竣工,2018年12月投入试运营。
1、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查结果:
本扩建工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全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全院的医疗废物委托苏州市悦港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污水站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水处理污泥委托委托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苏州巨联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康复弄28号
联系人:李育勤
联系电话:13862063484
邮编:21501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扩建医疗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期:2019年7月24日——7月25日
附件: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扩建医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