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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扩建医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07-2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年3月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19年6月1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11月,是苏州高新区二级综合医院,2005年3月,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兼并重组苏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成立“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该医院属于普通综合医院,无传染病科室。原有医院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康复弄28号,总占地面积27254.9 m2,建筑面积15545 m2,医院原有床位206张,原有员工380人,担负苏州高新区西北部地区和相城区西部地区近30万人口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急、危、重病人的治疗抢救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浒墅关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区内综合配套设施,满足区域医疗发展需求,改善就医环境,优化诊疗活动流程,提升医院综合实力,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投资6.83亿元,在高新区浒墅关镇康复弄28号扩建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

环评及审批情况: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于2014年04月委托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扩建医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06月09日获得了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苏新环项[2014]407号。

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15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2018年11月竣工,2018年12月投入试运营。

2019年3月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扩建医疗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19年4月3日-4月4日、2019年4月24日-4月25日、2019年5月23日-5月24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监测结果

施工期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运河。

运营期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先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总接口,进入浒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大运河;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污水处理站恶臭进行处理后,CODcr、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总余氯日均值排放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TP日均值排放浓度符合浒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监测结果

本扩建项目施工扬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运营期污水站废气管理和除臭装置建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关于废气排放要求的规定;食堂油烟须安装处理效率大于80%的净化处理装置,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38-2001)表2中型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未发生噪音超标扰民现象

运营期东、西、北侧院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侧院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扩建工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全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全院的医疗废物委托苏州市悦港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污水站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水处理污泥委托委托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苏州巨联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5、污染物总量控制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排口废水中COD、SS、氨氮、总磷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食堂油烟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康复弄28号

联系人:李育勤

联系电话:13862063484

邮编:21501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扩建医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期:2019年7月24日——2019年8月20日

附件: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扩建医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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