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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飞迅特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精密注塑件1000万套、汽车内饰件3000万套、汽车空调及音响开关面板400万套、模具200套、夹具100万套新建项目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03-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飞迅特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精密注塑件1000万套、汽车内饰件3000万套、汽车空调及音响开关面板400万套、模具200套、夹具100万套新建项目(喷涂车间及连廊、水泵房、仓库、门卫、事故回收池(地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1935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201935,飞迅特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飞迅特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精密注塑件1000万套、汽车内饰件3000万套、汽车空调及音响开关面板400万套、模具200套、夹具100万套新建项目(喷涂车间及连廊、水泵房、仓库、门卫、事故回收池(地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工程建设单位(飞迅特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苏州市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百川建筑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介绍,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飞迅特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关开发区鸿禧路79号,项目东侧为瓦锡兰船用设备(苏州)有限公司,南侧靠近阳山河绿化地,西侧为苏州大乘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侧为鸿禧路。目前已完成了项目喷涂车间及连廊、水泵房、仓库、门卫、事故回收池(地下)建设,实际建设喷涂车间及连廊面积3038.03m2。水泵房面积536.40m2,仓库面积152.60m2,门卫面积42.64m2,事故回收池(地下)70.56m2。共计总建筑面积3840.23m2。项目投资总概算4500万美元,喷涂车间及连廊、水泵房、仓库、门卫、事故回收池(地下)实际投资703.46万元。

本项目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飞迅特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精密注塑件1000万套、汽车内饰件3000万套、汽车空调及音响开关面板400万套、模具200套、夹具100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66日获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飞迅特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精密注塑件1000万套、汽车内饰件3000万套、汽车空调及音响开关面板400万套、模具200套、夹具100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7104号)。

本次验收仅对该建设项目喷涂车间及连廊、水泵房、仓库、门卫、事故回收池(地下)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不包括厂房内具体生产项目。

飞迅特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191月初委托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进行了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并编制验收监测方案,于2019128日至29日对本项目噪声方面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监测和检查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喷涂车间及连廊、水泵房、仓库、门卫、事故回收池(地下))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未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仅为生产厂房,无生产性废水、废气、噪声排放。

本项目严格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排水系统,雨水和外排污水依托公司现有的1个雨水排口和1个污水排口外排市政雨污水管网排至新区第白荡水处理厂,达标外排京杭运河。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喷涂车间及连廊、水泵房、仓库、门卫、事故回收池(地下))厂房目前生产装置尚未到位,无废水、废气产生。

本项目北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环境噪声均达到3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喷涂车间及连廊、水泵房、仓库、门卫、事故回收池(地下))厂房目前生产装置尚未到位,无废水、废气以及固废产生。

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根据本项目(喷涂车间及连廊、水泵房、仓库、门卫、事故回收池(地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

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飞迅特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精密注塑件1000万套、汽车内饰件3000万套、汽车空调及音响开关面板400万套、模具200套、夹具100万套新建项目(喷涂车间及连廊、水泵房、仓库、门卫、事故回收池(地下))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生产用房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

2.后续要求

1)项目验收中涉及固废防治内容,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该项目的后续管理,待本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需进行整体验收。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公示期:201935日至2018327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飞迅特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忠诚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鸿禧路79

联系电话:18115660807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验收意见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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