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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佳蒂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冲压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03-1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809月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190107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市佳蒂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于200707月,原先位于苏州高新区嵩山路185-1号(枫桥工业园),该项目于200706月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备案,并于2007615日获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复函(苏新环项预[2007]219号文件)。2016 10月,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开展了《苏州市佳蒂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70万只机械部件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并于20161226日获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登记意见(苏新环登[2016]0592号文件)。由于公司现有规模无法满足生产需要,苏州市佳蒂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搬迁扩建,搬迁至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98号,建设年产800万件冲压件项目。201802月,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苏州市佳蒂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冲压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0404日通过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苏新环项[2018]93号)。

1、废气检查结果:本项目废气包括:冲压件打磨过程产生一定的粉尘,主要产物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金属冲压件使用碳氢清洗剂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有机废气经清洗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以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标准,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浒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口排放废水的pH值、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符合浒东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管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在厂界四周外1m处各布1个测点,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昼夜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查结果:营运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废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包装废料,危险废物包括废碳氢清洗液和废活性炭。验收监测期间,废碳氢清洗液和废活性炭委托江苏康博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包装废料委托苏州巨硕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市佳蒂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98

联系人:戴阳辉

联系电话:18936084685

邮编:215010

公示期:2019年3月14日——20190412

附件:佳蒂斯电子验收意见

佳蒂斯电子验收监测报告.pdf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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