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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光伏逆变器4.5GW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03-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光伏逆变器4.5GW扩建项目已于20193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光伏逆变器4.5GW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1104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7%

建设内容:光伏逆变器3.53GW/年;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昆仑山路1893号厂房(科技城内)。

二、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泰科检测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180704-20180705日、20180730-20180731日。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CODSSNH3-NTP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灌胶废气、焊接废气、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将废气通过管道引入废气处理设施,经过初效过滤器+两级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擦拭废气乙醇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灌胶、刷漆废气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符合《天津市工业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其他行业标准;擦拭废气乙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符合《大气环境工作手册》规定的≤25mg/m3;焊接废气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本项目以厂房为边界的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敏感点。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夜所测点位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由苏州飞远恒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物业—苏州市龙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运;危险废物委托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最终零排放。

5)总量控制

全厂废气污染物VOCs、锡及其化合物的年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报告中核算的排放总量指标;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的年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报告要求。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1934日至329

固废验收公示期:201934日至35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13656226507

附件:(固废)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光伏逆变器4.5GW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固德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签到表

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光伏逆变器4.5GW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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