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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浒花园四区动迁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环保协会 日期:2018-10-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20181030日,由苏州新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召开《苏州新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浒花园四区动迁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方(苏州新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苏州市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苏州顺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英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苏州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并邀请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核实了相关文件材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介绍,核实了相关文件材料,经过验收组认真讨论,同意项目通过验收。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苏州新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浒花园四区动迁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于2010年01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建成,并取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意见;二期工程于2012年01月开工建设,至今本项目所有工程于2018年09月全部建成。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本项目验收调查项目占地面积804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27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1939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0885平方米,验收范围项目总体工程包括:多层部分建筑公安编号301#-319#、小高层部分建筑公安编号320#-323#、高层部分建筑公安编号325#-328#、物业用房公安编号329#以及地下车库。其中301#-304#、306#-319#、323#、328#及半地下车库B已于2013年验收完成(苏新环验[2013]32号)。

本项目严格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排水系统,共设置3个污水排口,4个雨水排口。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浒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环境保护措施执行落实情况

2009年10月,苏州高新区苏新环境科研技术中心编制完成《苏州新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浒花园四区动迁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1102日通过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苏新环项[2009]725号)。 本项目从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设计、项目施工以及运营过程中遵循各项环保审批要求并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相关档案资料齐备;建设项目施工建设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施工废水处理、施工粉尘以及施工噪声管理均达到相应的环保措施技术要求、无环保投诉。

三、现场核查情况

验收小组在对报告进行审阅后对项目现场情况进行了核查,本建设项目雨、污水分流;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苏州高新浒东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再统一由环境卫生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与环评审批变化情况

实际建设中,实际工程量基本没有变化。经调查,项目实际占地

面积减少79平方米,实际总建筑面积比环评报批阶段减少222平方米(减少0.158%),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167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减少11901平方米。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中其他生态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三条中“设计运营能力增加30%以上,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以上变更不属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化,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范围。

五、监测结果

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浒花园四区动迁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宏宇环验字[2018]148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 废水

项目区域实现雨、污分流,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苏州高新浒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 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产生明显影响。

(三)固废

本项目实施后,建设方拟对产生的生活垃圾有保洁人员定时清理后由高新区环卫部门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六、结论

验收组经过现场核查和讨论,一致认为苏州新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浒花园四区动迁房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认真落实了“三同时”的审批要求,雨污分流、噪声达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确保运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综合上述,本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补充建议

1、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各类污染物排放口须设置监测采样口并安装环保标志牌。

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完善相应的技术文件和现场图片说明;

3、补充项目生活垃圾收集与环卫站的相关协议。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公示期:20181030日至20181122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苏州新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静华

联系地址: 苏州高新区浒关镇浒杨路81

联系电话:13701410842

附件1:新浒花园四区动迁房建设项目验收意见

附件2:新浒花园验收调查报告.pdf

附件3:噪声检测报告


2018年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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