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验收公示
验收公示

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8-11-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年增产总氮总磷分析仪300台、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300台、在线氨氮分析仪1000台、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200台项目已于2018626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增产总氮总磷分析仪300台、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300台、在线氨氮分析仪1000台、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200台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200万美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5%

建设内容:年增产总氮总磷分析仪300台、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300台、在线氨氮分析仪1000台、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200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83

二、项目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与环评设计一致。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的《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年增产总氮总磷分析仪300台、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300台、在线氨氮分析仪1000台、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200台项目》(UTS环监(验)字[2018]0324号)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厂区内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进入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出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厂区总排口主要污染物为: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监测结果表明其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集中处理后最终排入京杭大运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打磨粉尘、擦拭废气、清洗废气等,清洗废气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1#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PPC循环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擦拭过程中会有乙醇废气产生,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车床、铣床、去毛刺机等生产设备加工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通过设置隔音门窗、墙体隔音等措施处理后,可有效降低噪音。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有废铁屑、废硬纸板收集后由苏州市立洁废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矿物油、废试剂瓶、废活性收集后委托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处理;废有机溶剂委托江苏盈天化学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废抹布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约24m2的危废仓库。

(五)总量

废水、废气总量控制符合环评要求。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铁洪

联系方式:18962115868

附件: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岛津仪器验收监测报告.pdf

2018年11月29日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廘山路369号国家 环保产业园35幢东附楼
邮政编码
215129
电话
0512-68787835
传真
0512-68097188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