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近日获悉,从9月1日起,苏州要在25个小区配备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试点垃圾分类,年内这些设施设备将全部到位。
日前,《苏州市居民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已正式出台,苏州将开展以日常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为主要内容的生活垃圾大分流,其中居民小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公共场所的垃圾实行细分类,进一步强化了从收集到处理的全流程监管,避免了以往前面分后面并的弊病。
实行四分法或三分法
实际上,苏州从2000年就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垃圾分类,2010年提出了“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的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今年,苏州在7个城区25个居民小区中试行垃圾分类。
根据此次25个小区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可以按照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四类来进行分类,各行政区可根据所辖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等具体情况,选择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三分法,或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四分法。在这25个试点小区中,除了园区的3个小区实行四分法外,大多小区采用三分法。
根据规定,居民小区(三分类地区)宜按门洞(高层住宅)或每幢(多层住宅)在适宜位置分别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每个收集点都宜配备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三种分类收集容器。其中其它垃圾的收集容器采用蓝色240升脚踩垃圾桶,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分别采用绿色和红色120升脚踩垃圾桶。另外,新建的居住小区要求设置装修垃圾归集点,并设置明显标志;具备条件的,应设置专用收集容器。
前面分后面并有望改变
为何苏州垃圾分类早就提出,却一再缓慢推行?一个重要原因是存在前面分后面并的弊病。如今,这种尴尬局面也有望改变。
记者了解到,垃圾分类处置终端设施和投放收集运输体系正在建设,生活垃圾焚烧三期项目和餐厨垃圾二期项目也在建设中,明年可实现日常生活垃圾全量焚烧,今年苏州还要力争落实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完成再生资源回收集散交易和加工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启动园林绿化垃圾分类收集。
根据规定,居民小区或单位若产生建筑垃圾,待一定量后运往建筑垃圾储运场。在产生园林绿化垃圾的场所设置临时堆放点,由专门收运车上门收集;道路修剪和道路保洁的绿化垃圾由绿化养护单位直接运输至终端资源化设施进行统一处置。
另外,广场、公园、影剧院、体育场馆、轨道交通站厅、铁路公路轮渡客运站候客厅、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其它垃圾和可回收物两类收集容器,在合适的场所可设置有害垃圾收集箱。有餐饮、食堂的公共场所应单独设置餐厨垃圾收集点,将餐厨垃圾收集后纳入餐厨垃圾专项分流体系。大型农贸市场设置有机垃圾收集点,中小型农贸市场应设置单独的有机垃圾收集点,避免将其他垃圾混入有机垃圾收集点,收集到的有机垃圾专项分类运输至终端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