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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彩菲妙厨食品生产有限公司年产调味料、速冻调制食品246.2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2-11-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彩菲妙厨食品生产有限公司年产调味料、速冻调制食品246.2吨建设项目目已于202211月7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彩菲妙厨食品生产有限公司年产调味料、速冻调制食品246.2吨;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250万,环保投资10万;

建设内容:年产调味料、速冻调制食品246.2吨;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向街19

二、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变动情况章节结论,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康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1-8月12日对苏州彩菲妙厨食品生产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运行,各项环保设施正常使用,生产工况达到设计能力要求的75%以上,满足竣工验收监测的工况条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

本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符合枫桥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即PH值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B 级标准。

2、废气

本项目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中大型规模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厂界昼间环境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不合格原料、蔬菜碎屑、隔油池滤渣、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隔油池滤渣委托苏州瑞纳环保有限公司隔油池清理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委托苏州林宏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

一般固废堆放区面积约 10 平方米。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211月7日至202212月5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彩菲妙厨食品生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平

联系方式:15716190681

附件:苏州彩菲妙厨食品生产有限公司年产调味料、速冻调制食品246.2吨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意见

         苏州彩菲妙厨食品生产有限公司年产调味料、速冻调制食品246.2吨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签到

  彩菲妙厨验收报告表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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