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洲物资再生利用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苏州海洲物资再生利用环保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该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即将进行报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令 2018年 第4号)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予以公示,见附件。
附件:
附件1苏州海洲物资再生利用环保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