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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长谷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厂房 (二期3#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1-03-15

2021年315日苏州市长谷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苏州市长谷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厂房(二期3#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对本项目的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苏州市长谷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苏州新时代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单位(苏州市平安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吴江市梅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苏州联合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并邀请专家二人一起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审核了“验收调查报告表”,经认真评议,项目通过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苏州市长谷科技有限公司(3#车间)建设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浒牌路3号(批文地址:苏州高新区浒牌街南、羽顺纺织东、浒墅关针织厂西)。该厂房20195月开工建设,竣工日期为20212月,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标准厂房(4层)。总用地面积1008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17.89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物。

本项目严格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排水系统,共设置1个污水排口,1个雨水排口。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浒东水质净化厂处理。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60824日取得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苏州市长谷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厂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备案通知书”(苏高新发改项[2016] 270号)及2017619日,取得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苏州市长谷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厂房办公用房项目备案建筑面积的通知”(苏高新发改项[2017] 222号);

2016年0902日,苏州市长谷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厂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通过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准文号(苏新环项[2016]350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200万元,环保投资7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总建筑面积3717.89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物,没有地下建筑物(无生产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3452.08平方米,实际建设总建筑面积3717.89平方米,增加265.81平方米(多余建筑面积于20190712日,取得3#车间扩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505201900096] )。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本项目用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增加了7.15%,且不会新增污染因子或者增加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变化较小,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是新建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施工作业废水。生生活污水排放依托原有排污管道排放。各类作业废水如搅拌机清洗水、洗石冲灰废水以及车辆的冲洗水等全部做到回用,无施工废水排放。

2.废气

本项目施工阶段,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期车辆行驶扬尘、堆场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混凝土搅拌机、升降机等。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施工材料的废弃边角料,如碎砖、水泥块、装修类材料、塑料、废钢筋、木材、碎玻璃、塑料制品等。生活垃圾依托公司原有生活垃圾设施由当地环卫站处理,定期清运。

5.其他环保设施情况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工地封闭式施工,建筑材料、渣土等运输时采取防护措施,对抛洒物及时清理,减少扬尘;采用低噪声设备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无夜间施工行为,噪声排放标准达国家《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规定的标准。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工地封闭式施工,建筑材料、渣土等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清运,运输时采取防护措施,对抛洒物及时清理,减少扬尘;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不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本项目施工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和工程用水。工程用水主要用于工程养护,工程养护中有大部分的水流失,流失时同时夹带泥沙、杂物,处理不当会污染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工程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可见本项目施工期作业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做到回用,无施工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依托公司原有排污管道排放。

2.废气

本项目是新建厂房建设项目,目前厂房还未投入使用,故本次验收调查上述废气未进行监测。

3.噪声

本项目是新建厂房建设项目,目前厂房还未投入使用,故本次验收调查未对噪声进行监测。未来厂房若进行其他项目需对噪声进行补测。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站处理处置,日清日运,未来厂房若进行其他生产项目,需另外申报环保手续。

5.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施工建设阶段和营运期间已基本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五、现场检查情况

验收组对现场进行了核查,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和认真讨论评议,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及要求,并根据“验收调查报告表”结论,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登记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施工,营运期采取了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入高新区浒东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采取了绿化恢复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长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春

电话:18912792730

地址: 苏州高新区浒牌路3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 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1315日——2021 年412 日

附件:苏州市长谷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厂房 (二期3#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苏州市长谷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厂房 (二期3#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苏州市长谷科技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厂房 (二期3#车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到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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