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5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要求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工业废水处理工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规定的职业资格之一。为提升从业人员操作各类工业废水处理工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综合技能培训,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我会联合苏州博远人才培训中心开办国家职业技能证书(工业废水处理工三、四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排污申报企业,从事污废水处理、污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污水处理厂及有关单位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开课时间: 11月7日 (09:00–11:30 13:30-16:00)
11月8日 (09:00–11:30 13:30-16:00)
11月14日 (09:00–11:30 13:30-16:00)
考试时间: 11月15日 (09:00–11:30 13:30-16:00)
2.培训地点:苏州技师学院北校区4楼(阊胥路277号)
考试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职业外包学院
三、培训结业考核及取证
完成相关学习课程后,学员可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工业废水处理工三、四级”的考试,凡是参加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学员,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将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证书编号查询:证书编号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mohrss.gov.cn/)直接进行查询。
证书有效时间:终身制。
四、报名材料、报名条件、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 纸质版报名表、四张一寸半(蓝底或者白底)彩色的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及学历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报名条件:初中以上学历.
报名方式:1、先将附件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传至以下联系人邮箱。
2、报名材料在培训报到时交至现场老师。
五、培训费用:
培训及考试认证费2500元/人(工业废水处理工四级)
培训及考试认证费2500元/人(工业废水处理工三级)
以上费用含资料费、午餐及考试认证费,其他住宿费自理。另根据人社部要求废水处理应逐级报考,四级通过后方可报考三级。
凭获得的四级技工认证可申请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级技能补贴1500元起,三级高级技工认证可申请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级技能补贴2000元起,如划为紧缺人才工种在以上补贴基础上上浮30%。
补贴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个税抵扣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人个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六、联系方式:
苏州高新区环保产业协会 传真:0512-68097188
联系人:谌会玲 68787835 15651117585
电子邮箱:511562479@qq.com
附件:课程表及报名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