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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兴业化工有限公司甲类仓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1-09-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苏州市兴业化工有限公司甲类仓库建设项目已于2021915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拟拆除现有五号丙类仓库(建筑面积998.7平方米),原地重建一栋甲类仓库,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实际建设面积690m2)。建设后,可合理对兴业化工现有项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存放。项目总投资240万元。

建设单位于2018 6 委托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苏州市兴业化工有限公司甲类仓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题分析报告》,2018 7 月取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8]169 号)。

项目于2019 11 月开工,2020 7 月竣工并开始调试。欧宜检测认证服务(苏州)有限公司于2021 7 月对该项目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检测报告编号:OASIS2107016),建设单位于2021 9 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

1、噪声监测结果

东、南、西侧厂界3个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市兴业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华路8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2-65392236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苏州兴业化工有限公司甲类仓库验收监测报告

        甲类仓库验收意见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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