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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逆变器生产投资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0-08-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逆变器生产投资项目已于2020年8月10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逆变器生产投资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五台山路588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租赁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五台山路588号已建标准厂房1幢201,建筑面积2299.29m2。企业主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智能电网产品,从事与企业生产同类商品及相关零配件的软件及硬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新建项目于2019年7月11日通过苏州高新区发改局备案(备案号:苏高新项备[2019]176号);本次新建项目的产能为:光伏逆变器12万件/年。

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编制完成《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逆变器生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6月24日获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档案编号:苏行审环诺【2020】90011号)。新建项目2020年6月26日开工建设,于2020年7月12日竣工,2020年7月13日开始调试。本次新建项目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现有员工20人,项目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制,年运行时间为2400小时。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产环节无废水产生和排放;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入苏州新区镇湖水处理厂。

项目租用房东已经取得苏州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水管道接通市政雨污水管网许可证(苏新排(2016)许字43号)。

(二)废气

本项目擦拭过程中会有酒精挥发,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车间通风后无组织外排。

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生产车间周边100m范围内无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各种设备在运转环节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达到降噪的目的。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中的废旧五金机壳、废纸箱收集后委托苏州乔旺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废胶桶委托苏州己任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酒精桶、废旧擦胶抹布和废旧PCBA及电子材料委托苏州荣望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委托苏州华新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清运; 公司设置危险固废存放点16m2和一般固废存放点16m2。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认为本项目在投入使用后,切实加强安全和环境管理,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对策和要求,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将对周围环境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因此评价认为,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公示期: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9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五台山路588号

联系电话:13962341883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意见

海鹏签到表


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逆变器生产投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0年8月12日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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