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验收公示
验收公示

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厂)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线技术改造及试验线配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0-01-1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委托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19年12月12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199号,于2006年6月由加拿大太阳能公司(Canadian Solar Inc.简称CSI)全资设立,主要从事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厂内员工人数2861人,年工作360d,20h工作制,年工作时间7200h。

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太阳能电池行业工艺水平的不断发展与进步。阿特斯公司为提高产品品质、满足市场需求,企业投资7.04亿元,在现厂址内不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积的情况下,建设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线技术改造及试验线配套建设项目,淘汰原有落后工艺,置换成先进的“湿法黑硅”和“PERC(背光镀膜)”等工艺,并对原产线、设备、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改造完成后,新型高效单多晶硅电池单片转化效率比原普通单多晶硅电池提升6%(单晶硅片光电转化效率由21%提升至22.26%,多晶硅电池光电转换效率由19%提高至20.14%)电池片年生产数量减少约3222万片,但总产能保持2250MW/年不变。

阿特斯公司委托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7年12月编制了《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厂)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线技术改造及试验线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01月15日取得《关于对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厂)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线技术改造及试验线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8]25号)。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4月投入试运行。

项目总投资为7.0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00万元。

厂区四周基本为工业企业,最近敏感点为厂区外西南侧130m的景山公寓。

1、废水监测结果

在监测期间工况条件下,企业生产废水排放口污染物(CODcr、SS、总磷、氨氮、总氮、氟化物、总银)排放浓度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排放标准。委托苏州新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理的稀氮废水和不含磷洗涤塔废水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达到苏州新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接管要求,苏州新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后的尾水回用,重点指标(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达到阿特斯回用标准。

2、废气监测结果

在监测期间工况条件下,有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硫酸雾排放均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VOCs排放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印刷与包装印刷行业VOCs标准,氨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氯气、氮氧化物、硫酸雾排放均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标准,VOCs排放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印刷与包装印刷行业VOCs标准,氨气、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本项目拟以项目边界为起点设置100卫生防护距离,周边1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地东(不临湘江路)、南、西厂界噪声昼、夜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临湘江路25m范围内)、北(临太湖大道25m范围内)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查结果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妥善处置,不外排。

5、污染物总量控制结果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未超过环评控制量。废水污染物年排放量未超过环评控制量,在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内平衡。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分类收集,全部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199号

联系人:张宇清

联系电话:13776023359

邮编:215011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厂)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线技术改造及试验线配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期:2020年1月14日——2月16日


附件:阿特斯三年期项目验收专家意见

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厂)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线技术改造及试验线配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pdf

2020年1月14日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廘山路369号国家 环保产业园35幢东附楼
邮政编码
215129
电话
0512-68787835
传真
0512-68097188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