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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苏州新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年产吸塑盘180万件,注塑件600万件,钣金件180万件,模具240套,冲压件3000万件,过滤器组件5000件,滤芯组件80万件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1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新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年产吸塑盘180万件,注塑件600万件,钣金件180万件,模具240套,冲压件3000万件,过滤器组件5000件,滤芯组件80万件扩建项目已于2019年12月2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新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年产吸塑盘180万件,注塑件600万件,钣金件180万件,模具240套,冲压件3000万件,过滤器组件5000件,滤芯组件80万件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8%;

建设内容:年产吸塑盘180万件,注塑件600万件,钣金件180万件,模具240套,冲压件3000万件,过滤器组件5000件,滤芯组件80万件;

建设地点:苏州新区华山路158-106,108号。

二、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新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19年09月17日-2019年09月18日。

(1)废水

本项目已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扩建项目废水无法单独监测,本次验收对全厂废水进行监测。

经监测,全厂污水总排口中pH值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级标准。

(2)废气

全厂有组织废气均经有效收集后排放:

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丙烯腈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1#排气筒排放的苯乙烯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2#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苏高新管[2018]74号)规定的70mg/m3。2#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本次验收对全厂无组织废气监测。

经监测全厂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丙烯腈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的80%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苯乙烯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3)噪声

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本次验收对整个厂区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经验收监测:全厂昼、夜间厂界西侧、南侧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扩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处置:

注塑料边角料及不良品、金属边角料及不良品、线切割废滤芯、废石银沙、制纯水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塑料粉尘、金属粉尘均委托苏州晓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处置;

扩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

废树脂、废RO膜、废磨泥、含油抹布、含油手套、废清洗剂、废酒精、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化学品容器(仅小于20L包装容器)、废矿物油、废胶水、碳氢清洗机废滤芯均委托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处置;

脱脂废液、废切削液、测试废液委托苏州市众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废化学品容器(200L废铁桶)委托张家港南光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苏州新区枫桥工业园物业管理中心清运。

(5)总量核算情况

废水:全厂废水总排口中排放量及其中各污染因子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废气:全厂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0日

固废验收公示期: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01月31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新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春妹

联系方式:15106203778

附件:新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验收签到表

苏州新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苏州新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固废.pdf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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