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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威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08-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威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已于2019年8月3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建设地点: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星丰路9号2号厂房。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年产水处理设备中储水罐体100台。

公司于2018年3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威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4月28日取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威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8]113号)。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5月建设完成并进行调试。2019年6月12日-13日,公司委托检测单位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公司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并出具了《苏州威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HY19061107)。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威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生产及其环保设备的竣工环保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威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星丰路9号2号厂房

联系人:李双玲

联系电话:0512-66700249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自主验收公示期:2019年8月16日——2019年9月12日

固废验收公示期:2019年8月16日——8月19日

附件:威盾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威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威盾验收意见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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